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引领融合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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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看到,农产品加工业在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存在产业链条短、产业之间不协调、互联互通性差、新技术应用不够、利益联结不紧密、管理不规范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造成融合程度较低。为此,需要从产业、技术、管理、制度、政策等方面强化融合支撑,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和交叉融合互动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支撑。产业是融合发展的基础。要通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推动通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途径和方式,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做强二产。要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做优一产。要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物流等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个人定制、休闲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做活三产。要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与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之间,农产品加工与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及配套服务体系之间,相互配套,协调发展,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衔接,互惠互利,互相促进的良性关系。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新技术对产业融合的支撑作用在不断增强。必须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销售、服务领域的全过程渗透和应用,贯穿到产业融合的全过程,以技术融合促进产业融合。要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打通产业之间的壁垒和阻隔,带动产业链前延后伸,实现要素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增进融合,充分挖掘各环节潜力,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助推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创新,提高产业融合的整体效益。要切实加大产业融合的科技创新力度,积极研发专用加工品种,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创新、应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现代技术,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产业,推动形成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方式。
三是强化管理支撑。产业融合使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发生变化,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要用系统思维统筹管理一二三产业,使之衔接更为顺畅,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要将第一产业作为第一车间来管理,严格生产加工营销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加工营销及监管水平。要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全程管理,逐步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最严控制的新型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生产经营和流通销售模式。要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协商,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加强股份、合作协议和订单管理,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
四是强化制度支撑。机制和制度是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要素。要推动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使产加销衔接更加紧密,产业链更加完整,价值链进一步提升。要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提供贷款担保、支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打造联合品牌等,实现利益共享。积极发展股份合作,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真正打造融合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五是强化政策支撑。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思路和重要举措来抓。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中有关财政、税收、用地、用电、金融、基本建设等各项扶持政策,使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的有关工程和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使项目真正惠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融合主体。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开展示范引导和宣传推介。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新政策,提出新措施,切实提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系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