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科学看待植物生长调节剂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评论:0 点击:
而植物生长调节剂(简称植调剂)则是化学合成或微生物发酵而成的植物激素类似物,又叫植物外源激素,它具有调节植物生长发育、提高产量、促进早熟、延长保鲜等功能,正确使用不仅能保障农作物稳产、改善农产品品质,而且能增强作物的抗逆性,使农业生产省工省时、节本增效,现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类特殊投入品。比如,香蕉使用乙烯利催熟、棉花使用噻苯隆脱叶等,都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的典型范例。
况且,每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问世,都必须遵循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只有效果好、对人畜安全且环境友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才能最终被批准登记、生产、销售。
那么植物激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动物激素又是什么关系呢?
首先,植调剂和植物激素都有调控植物生长发育的功效,但植物激素是植物体自身产生的,自然存在的;植调剂是外源性物质,可人工合成或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也可从生物体中直接提取。如赤霉素既是植物体内普遍存在的一类植物内源激素,又可以通过微生物发酵或人工合成等方法产生,在需要时用于多种作物生长发育的调控。
此外,植物激素与动物激素绝不能混为一谈!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动物激素是由动物内分泌腺或内分泌细胞产生的活性物质,通过特异性靶标蛋白识别发挥作用。植物激素和动物激素的化学结构和靶标蛋白都截然不同,就像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与锁不匹配,当然也就无法打开。一般而言,植物激素无法在动物体内发挥作用,动物激素也无法在植物体内发挥作用,也就当然不能用于种植业生产。所以道理很简单,避孕药属于动物激素,在植物中没有受体,如何起作用?说避孕药刺激形成“顶花带刺”黄瓜,其实是无稽之谈。
另外,影响农产品外观形态、感官风味及营养品质变化的因素有很多,如自然界丰富的变异、科技进步带来的新品种,年份间气候条件的差异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只是可能的因素之一。所以说,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上的科学合理应用,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绝不是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万恶之源。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已成为现代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客观认识,理性评价,科学应用,不能再让植物生长调节剂蒙冤。希望大家少一些“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的无奈,多一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