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的“管”与“立”
来源:农民日报 评论:0 点击: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人们熟悉的方式是通过增加化学投入物——化肥、农药等来增加土壤肥力、减少病虫害的影响,以此来提升产量获取更多的利润。化肥、农药都是现代工业科技的产物,施用化肥、农药也是提振农业生产效率的最初逻辑。近年来,随着消费的升级,绿色、健康成为了市场供需的主流,在“增量”的基础上“保质”,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旋律。尤其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认知在不断升级,环境安全、粮食安全成为了涉及“三农”事业发展的大计。因此,政府的有效介入、建立完善监控体系,将传统的生产模式“管”起来,就具有了首要意义。
政府通过积极的行政干预,以外力介入的方式对工业化的运作机制进行规范,尤其是通过建立起一种长效的、全面的管控体系,将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纳入到政府管理部门的可控范围之内,是“管”的主要形态。其中包括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行政手段,同时也包括在立法环节积极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制订等。
    另一方面,除了“管”好既有的生产模式,还要“立”起新的价值体系和业态,诸如加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等,与此同时,还要密切同宣传部门合作,让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乡村、社区和校园,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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