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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团体标准审查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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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立项、编制、审批等阶段工作的科学性,决定成立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审查专家库。

 

关于推荐团体标准审查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联盟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立项、编制、审批等阶段工作的科学性,牢牢把握联盟标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决定成立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成员推荐产生,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会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专家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对本联盟团体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送审等过程提出咨询意见,受邀请参与联盟团体标准有关项目的相应阶段的审查。
(二)参与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等过程的专家咨询。

三、 入库条件和程序
(一) 入库条件
1、熟悉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政策,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或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方向和标准化最新动态,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长期从事农业相关工作,并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资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4、热爱标准化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与标准审查工作及有关活动。
(二) 聘任程序
1、由联盟向个人及联盟会员单位发送推荐通知。由联盟向非联盟人员及非联盟会员单位发送推荐通知。
2、有意向的个人及联盟会员单位填写《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
1)电子版发联盟电子邮箱(zgcstnylm@163.com),
2)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送交联盟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30号楼南415室)。
3、联盟秘书处初审后报联盟标准委员会审查批准。
4、联盟根据标准委员会批准结果书面通知专家和推荐单位,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三) 管理形式
1、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每届任期3年,任期结束时由联盟组织复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可连任。
2、对业内技术水平高、有多年标准化工作经验的退休专家,可聘为特邀资深专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联盟标准委员会审查批准,由联盟为其办理退库手续:
(1)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专家的基本条件者。
(2)通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无故不出席者。
(3)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者。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者。

四、 经费
专家参与标准制定、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检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标准起草单位或标准审查组织单位或联盟统筹既有经费支付劳务报酬,联盟不发固定津贴。

五、(自)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人选应按照《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填报。同时请提交两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请加注姓名)
(二)推荐表须由本人签字。

六、已是本联盟专家的成员本次不需再填报。

 

附件: 《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标准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
 

联系人:白雪
电话:010-57020756 15601010228


                                                                      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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