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联盟新闻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培训认证   |   核心会员   |   中医农业标准化评价认证服务平台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农产品信用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来源:本站   评论:0 点击:

本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如果任何个人、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请来函说明。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精神和《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绿农盟〔2016〕06号)的规定,由北京农学院首都农产品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经标准委员会论证,确定立项起草《农产品信用标准化》团体标准项目。
  现根据程序要求,将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本次标准有关的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标准化机构加入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本批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15天(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公示期内,如果任何个人、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请来函说明。

 

  联系人:侯照东;手机:15311164368; 邮箱:icacw@139.com
                                       

 

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热词搜索:农产品 信用 团体标准 立项

上一篇:关于发布团体标准《中医农业标准化》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征集《农产品信用标准化》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