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大地监管链评价要求 第6部分:乡土印记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6-10-12 0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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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大地监管链评价要求 第6部分:乡土印记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拟制定标准号T/GVEAIA039.6-2026


1.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本文件为守护大地监管链系列团体标准第 6 部分,承接系列标准第 1‑5 部分监管链核心框架,面向乡土印记产品与乡土人文业态建立专项评价规则。制定本部分标准,是完善守护大地全链条评价体系的必要环节,把评价边界从农业种植加工延伸至地域特色物产、乡土手作、本土文旅、传统农耕技艺、乡村社区共建领域。规范乡土特色物产溯源与地域印记管理、乡土人文业态与在地生态守护运营两大核心模块,解决乡土类产品地域属性模糊、来源难以核验、文化概念滥用、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通过监管见证评价,推动地域特色资源可持续开发,保护传统农耕技艺与本土生物文化资源,促进产业发展与在地社区共建、生态保育协同,兼顾物质产品与乡土文化价值,纾解乡愁情感诉求,助力乡土产业、农文旅业态规范化,实现生态、文化、社区协同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申请 “乡土印记” 评价的地域特色农产品、乡土手作、本土乡村文旅业态主体;覆盖传统农耕技艺保护、乡土生态保育、在地社区共建、地域特色资源可持续开发相关的申报、文件审核、现场监管见证、结果判定、证后监督工作。本标准需要与 T/GVEAIA 039.1、T/GVEAIA 039.2 等系列标准配套使用;不替代国家地理标志、非遗、食品安全相关法定监管制度。

   主要技术内容:

        1)明确术语定义,界定乡土印记产品、地域印记、乡土人文业态、在地生态守护等概念,沿用第 1 部分道地食材、家庭食育等相关术语,建立 1 级强制性、2 级次要、3 级推荐性三级控制点。

        2)乡土特色物产溯源与地域印记管理:规定乡土物产的产地真实性管控,建立产地、原料、加工全链条溯源与监管链见证要求;明确地域印记标识使用条件,规范地域文化、产地相关宣称,禁止滥用地域概念虚假宣传;对地域特色农产品、乡土手作的原料来源、传统工艺传承、品质管控、佐证材料提出评价要求。

        3)乡土人文业态与在地生态守护运营:包含传统农耕技艺活态保护;乡土生态保育,推进本土物种、生境保护;本土文旅业态运营管理;推动在地社区共建,保障本地居民参与、收益共享;规范地域特色资源可持续开发,防止过度开采与破坏性开发。

        4)规定申报准入条件、评审流程、现场监管见证要点、佐证材料清单;明确标识使用、不符合项处置、异议申诉、档案管理要求。

        5)设置配套附录,包含乡土印记评价核查表、产地溯源台账模板、传统技艺保护记录模板、在地社区共建活动记录表等。

3.其他需要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规则起草,引用国家食品安全、地理标志、非遗保护以及守护大地系列其他标准;注日期引用执行指定版本,未注日期引用采用现行最新版本。本标准为团体自律评价标准,不能替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食品安全的法定认定与监管。

        2)本标准需与第 1 部分生产与教育、第 2 部分监管与见证配套实施,物产类对象同时可衔接第 3 部分生态平衡贡献值、第 5 部分自然农耕食品的相关评价结果。

        3)控制点分为 1 级强制性、2 级次要、3 级推荐性,未满足全部 1 级强制性条款不得通过乡土印记评价;涉及地域、文化相关宣称必须具备完整溯源及佐证材料。

        4)附录区分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规范性附录为评价必须执行,资料性附录供实操参考。

        5)评价档案实行双存档,对参评主体商业信息、地方民俗资料予以保密;评价仅用于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体系内守护大地监管链评价活动。

        6)鼓励本土社区居民深度参与产业运营、共享发展收益;强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育、文化保护相平衡,禁止以乡土印记名义进行破坏性资源开发。